小排骨 2007-7-26 01:11
被地方封杀的医疗事故:福州孕妇早产双胞胎一死一“伤”
{这是一条被当地ZF封杀的消息,首次在报纸上披露该消息的福州晚报记者张小姐遭到警告})t5a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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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孕妇早产,好好的送到医院,最后却是一死一伤,院方就不该负任何责任?”7月19日上午,十几名情绪激动的家属手拿大字报堵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大门口,要求院方给说法。院方19日则表示不存在任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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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家属们情绪如此激动?孕妇的丈夫兰先生说,18日凌晨3时许,怀孕近9个月的妻子羊水破裂。他立刻拨打“120”求助,120急救车将他的妻子送进省妇幼保健院。 BIc~b#Y
据兰先生介绍,送到省妇幼保健院时已是凌晨4时,值班医生当即对他的妻子作了检查。当时,医生表示羊水破了没关系,腹中的两个孩子各方面都很正常,建议自然分娩,并为孕妇挂瓶进行保胎。 ^]&G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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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到了当日下午1时,医生告诉兰先生,孕妇情况发生变化,要马上送进产房进行分娩。直到下午4时,产房内才传出消息,第一胎已顺产生出,可是由于缺氧,脸部都黑了,随即被送到高危病房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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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出来后,家属按照医生的指示,去煮东西给产妇吃。但是,当兰先生兴高采烈地带着食物回来时,产房内又传出消息,腹中的另一个孩子出现心跳降低的情况。随后,产房内又传出消息,孩子已经死亡,要家属选择剖宫还是顺产。 `;qP,I{#e|a
“我把老婆送进医院时,就一再要求进行剖宫生产,可医院拒绝了;现在孩子死在腹中了,才建议剖宫或自然娩出”,兰先生说他和亲戚们都非常气愤。医生随后返回产房帮兰先生的妻子进行救治,在接到第二胎胎死腹中的消息后,医院又向他们下了第一胎男婴病危的通知书,有医生建议放弃抢救,说孩子救好了很可能有后遗症。当晚10时许,兰先生的妻子被推出产房,送进了ICU(重症监护室)。 $HmP!aGw{
兰先生认为,他们在凌晨4时许到了医院,下午1时进了产房,下午4时许才开始帮产妇分娩。因为延误了最佳的分娩和治疗时间,才导致第二胎男婴的死亡,且另外一个孩子因缺氧病危,日后是否健康还是问题。 .xq"s*i.w"O
***医院:按照规程操作不存在过错 E+c7L(\*E!R
19日上午10时,医院方面与家属代表进行了协商,但毫无结果。19日下午,在医院办公楼五层,省妇幼保健院的陈副院长和妇产科陈主任就此事件作出解释。 1D3i3jn}9?\ ]W
陈副院长表示,19日上午8时,院方组织医院的专家对此事件进行再次分析,分析后对于这起婴儿胎死腹中的事件,院方不存在任何过错,完全是按照既定的医疗规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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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属表述的“医生说两个孩子各方面都很正常”的表述不同的是,妇产科陈主任表示,孕妇送进医院时属高危产妇,医院方面立即对孕妇的各方面进行了检查,发现除了羊水破漏外,其他方面都很正常。鉴于胎儿妊娠才34周,发育并不成熟,于是采取保胎。但是,到了18日下午1时,保胎措施失败,只好安排孕妇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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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主任表示,第一胎男婴于18日下午5时2分顺利分娩。但是,第一胎顺产后,第二胎男婴的胎位发生变化,才出现难产进而胎死腹中的问题。陈主任表示,在帮产妇分娩的过程中,胎位发生变化是无法预见的,出现问题,责任不在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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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孕妇家属提出的“院方拒绝剖宫延误治疗时间”的质疑,陈副院长表示,实际上,医院有着严格的规程,并不是家属要求剖宫就进行剖宫的,这要按照孕妇的实际情况,由医生经过分析和判断才能作出决定。因此,在这起事件中,他认为是家属对院方存在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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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院方一说家属再次质疑\?.`:q+N&^
质疑一:这四个小时你们助产医生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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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产妇是18日下午1点被你们送进产房分娩的,据产妇介绍,送进产房后,根本没有助产人员帮她助产,只留了一名护工,该护工让产妇自己用力生,根本就没管她,一个尽地在旁边做着别的事。而她无论如何用力都无法自己生下孩子,直到下午4点多5点,才来了一群的医护人员,帮忙助产,当时很快就生下了第一胎。SxE6z!E5K
你们医院也都跟媒体说我们的产妇是高危产妇,请问:既然都知道是高危产妇,就不该安排专业助产员诱导产妇生产吗?从这一点来说,你们医院就应负有两点责任,一:人员安排不当,属失职行为;二:延误了产妇最佳生产与救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