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迷漫 2009-8-21 16:08
厦门已无经适房 规划局长称制度设计千疮百孔
记者专访了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规划局局长、加迪夫大学博士赵燕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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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应该废除 fLE_*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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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在“保障性住房3年工作规划”即将出台之际,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存废之争也十分激烈,你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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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菁:经济适用房在制度设计上是千疮百孔,基本上是不可持续的。厦门现在已经基本没有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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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规定的保障对象,即拥有厦门当地户籍的低收入家庭,已经通过各种保障方式,获得了住房或ZF补贴,没有必要再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房。 U^I'T%O$z2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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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适用房出现的众多弊病,是制度层面的问题还是管理执行的问题? +e*edr}ge?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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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菁:经济适用房的制度设计在一开始就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制度本身就会让操作层面出问题。 n0Puk+l/uL*ba4s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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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它破坏了现有的市场机制。我们国家住房制度的改善就是因为这几年走市场的道路,如果有一个价格低于市场的价格,这个就会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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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是差价,只要是同样的物品有不同的价格,就一定会诱发腐败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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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问题,经济适用房在技术上没有办法显示一个人真正的财务状况。住宅的产权长达70年,人的寿命也很长,就是说和ZF的合约是相当长的。在使用期间,这个人现在很穷,你能保证他五年以后、十年以后还穷吗?或者说现在的富人以后会不会变成穷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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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个人的收入状况在不断变化时,ZF无法确认这个人是否有无资格享受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所以,ZF惟一的办法就是限制它的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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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如果取消经济适用房,以何种替代性的保障住房制度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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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菁:可以用几种方式来代替,虽然这些方式也各有各的问题,但是从最高的完全市场化,到次一级的ZF合资房,然后再到次一级的保障房,到最后完全由ZF的福利来支撑的廉租房,形成一个供给的体系。 1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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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们组合起来,形成从最低收入者到高收入者,完整的互相区隔的不同产权组成的供给模式。每一个体系针对不同的人,每一个都不能破坏市场的规矩,通过政策制度将人群分开。只要你是城里人,在厦门基本上80-90%的人都能够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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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值得推广 (Y#u&k:noW G(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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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你所说的住房保障的替代制度,是否也有与市场不能兼容的问题? k)k)LU7b;w6F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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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菁:厦门现在有一种制度可以在技术上和市场分开了,即购买的保障房不能到市场上流通。如果生活水平改善了,要按照原来的价钱卖给ZF,完全没有土地升值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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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的另一个制度设计是,要求在购买了保障房之后就不能再购买商品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不能够兼容,二者只能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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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能够通过技术上的规定来避免现在市场上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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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这种保障房制度是不是也有缺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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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燕菁:是的,一个很大的缺点是积压很多资金,因为它不能在市场上流通。所以现在是比较富有的城市,或者地价非常高的地方,比如厦门这些沿海城市,ZF才有能力从地价里拿出一部分钱建设保障房,但是如果没有这一部分的收入,建保障房是要占用相当大的资金的。 R"}5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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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它不能流通,银行不给保障房提供贷款。所以在福建除了厦门市,其他城市保障房的规模都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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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江苏淮安等地方尝试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即把ZF减免的土地出让金等收益体现在房子股权中。一套经济适用房,往往是ZF占3成,个人占7成,若干年内可以将ZF股权赎回。你如何看这个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