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海狮 2010-3-2 10:32
夫妻性-生活,谁来发工资?
每次“两会”,都会涌现一批“雷人提案”,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和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今年的“两会”想必也不会令大伙儿失望——会还没开始呢,就已经有全国政协委员在煞有介事地呼吁“老婆做家务,老公须发工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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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华西都市报》报道说,驻川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今年准备了20条提案和建议上“两会”,其中一条就是建议“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切实保障女性权益”。据称,张委员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和体现女性,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特别是那些全职太太在家庭中付出的劳动”。T E:{#j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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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干家务、老公付工资,有趣。家务劳动当然是有价值的,女性的权益当然也须得到有效的保障。可是,如果因此便要如张委员提议的这样,要“实行家务劳动工资化”了,未免小题大做,且不符合中国“家情”。从家的属性来看,家是由血缘和亲情构建的有机体,而非契约关系,更不存在普通意义上的“你劳动、我付钱”的劳动关系。家是夫妻双方的,不管是女方或是男方,都有从事家务劳动的义务——其实,随着社会的进步,当今男方从事家务劳动的比例一直在增加,又何须为此发工资、斤斤计较呢?“家务劳动工资化”,说难听点,分明有把亲密的家庭关系金钱化和庸俗化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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