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海狮 2011-9-9 09:34
你想当好人还是坏人?
【88岁老人菜场门口摔倒无人扶窒息身亡】9月2日上午,湖北武汉,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面朝下摔在地上,他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附近的摊贩称,李大爷躺在地上一个小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老人的家人获悉后,才送往医院救治,但老人终因呼吸道窒息死亡。
w%yM.iW/r]?
xE,t8QG$J9CT
"bKzl3?
彭宇案和后来发生的类似事件,让摔倒的老人越来越让行人望而却步。甚至在和父母聊到这个话题时父亲说:千万不能去扶。但是就在今年的四月我和老公散步遇到一个不小心摔倒的老人,就摔在我们面前一米多远的地方,我和老公没想太多,一起去把老人扶起来了。老人很感激:我想不是每个老人都是那个“南京老太”。何况说我们也会老,也有年迈的父母,如果有一天路上摔倒的是我们和我们的父母,我们该怎么办呢? 3LclU
o8?pH
$E9Y!QX,C({.{3Hh
昨天就这个话题在微博和几个朋友讨论,大部分人的意见是要慎重,要学会保护自己,可以先打电话:问题时,如武汉的这个老人,就是打了电话,或者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我看到网友对于老人摔倒无人上前扶一把导致身亡而提议“9月2号可以成为国耻日”。是的,有人也说彭宇案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面对摔倒的老人,面对着偶尔出现的“南京老太”,就如网上话题讨论:扶一把老人很难吗?看到摔在面前的老人我们只能选择围观吗?如果你是武汉摔倒老人众多围观者中的一个:得知老人最终身亡,会不会觉得良心不安? ZLfLGo2A#eS
X#?+c1N3O6xVb8b-d L)J
K*OF'{n
看见摔倒的老人,我选择围观。如果后来得知,这个老人因为无人帮助而死亡,我的心里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愧疚。
u6a8^/e.S&hpY2p
g\f2c[
2T8U%x;W&rV"Wk
原因很简单,让我如此冷血的人是我们国家的法庭判决。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国家对此类事情的态度。
Jif!Q7}
a*mx:\Sh;TS^VLF
Uoe:uY ?K0@H
,n"i
f'{%`j7nJ
7ujg wC3F&Rj&]2l
L
H#OD]4OL(h A
+R&i0Y+T4{
彭宇案中,彭宇无法证明自己没有与老人发生相撞,于是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6G K%?5Ep#ig
C$A"eLX1Y
]
PaOl
!s wno,_
QhlHB
)^
he N~B]{
天津许云鹤案更加夸张。事发后,许云鹤在交通部门自费鉴定其车辆没有碰撞痕迹以后,依然被判处附有40%责任,赔偿10.8万(网传医疗总额是11万)。理由是违章翻越跨栏的老太太是被许云鹤惊吓以后摔倒的。(谁来解释下,为什么老太太是违章过程中,且没有碰撞的条件下还具有40%的责任?)!R:b0Hj.ju
0D:XQg }Y"y
Q\B0LdMf
o1P|6C+d
法律上,有谁主张谁举证之说。在这两个案件中,都具体表现为:你说你没责任,好吧拿出证据来。而摔倒的老人说其是被撞的,则完全不需要举证。人倒在那里说是你撞的,就是你撞的。
M5lt-| F:m,v(Mg
aI/r-ZF[2[6n5C8?C
|?&a,I!]%|
4k[s*u"fSE
v"L],{ttQo%N
?|)o!{\.oX,t
专家说:刑法中有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的原则。但是在民法中并不适用。而且,民法中可以推论定罪。.?h [2[c @4uy6D
qzi"T4en!Q'?
F&Z#u
M:c+S8o2a%H
也就是说,在民事诉讼里面,如果你不能证明自己是一个好人,你就是一个坏人,要负有赔偿责任。L^?'sV9v
A(ADt!gbI
6?OVo.@7\/t$a]
zzW+_A"_~6M-h
)} i]6_ wa!m)`l
T6jU]
dt!W
x!jN,x zQ3I)`
到这里,法庭表明的态度还不够明白么?法庭说,你要想帮助一个摔倒的老人,首先要有足够的证据作为支撑表明你是一个好人。
_MJS3X
coOB
-`3w*Q P(Q\z
3j'z
{/]ShR
7Z.]$y1L"E@.l
#N.b1HaTv/Bn.~B
5_:|2RG;w,Gn2i
K0zoAxD
O!Z/^q6e^"ZA
.PS3\:E,]E5cHi
但是需要注意:如果你是开车的,人家说是被你撞的,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痕迹鉴定意见书》不能证明你是好人,因为对方还可能是看见你车过来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