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注意]敬前关注“福建省交通违法处罚新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候鸟 时间: 2005-1-14 10:30 标题: [注意]敬前关注“福建省交通违法处罚新规定”!
据《福建日报》消息,1月1日起,我省将执行新制定的《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
据该(试行标准)规定与过去的(暂行标准)相比,在处罚项目与力度上均有显著提高,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行为指向明确:
标准对9大类346项违法行为进行准确指认,没有近似或可套用的余地,比原来的(暂行标准)80项增加了近二百多条~~
二、突出人性化的管理;
三、严厉打击恶性、故意、严重违法行为;
四、单位或个人的不良交通行为将全部由计算机记录,并依照有关规定提供给社会,作为社会信用评价标准之一;
五、《试行标准》的罚款平均额有较大幅度提高!
如:机动车违法从原来的5~200元提高到20~2000元!
具体内容可参照各地JJ出台的细则,以下根据《漳州JJ》(半月刊)转刊的《试行标准》里选择一、二,供
咱们联盟的机动车驾驶员参考:
机动车通行类
违法行为序号违法行为处罚记分其它
(福建省现行)
501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罚款2000元,可以并处
不听劝阻拘留15天以下
544机动车在道路上(含高速)行驶超过罚款1000元6
规定时速50%未超过80%
545机动车在道路上(含高速)行驶超过罚款2000元,并处
规定时速超过80%以上的吊销驾驶证
……
[本贴已被 候鸟 于 2005-1-14 10:31:37 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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