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 [6 z# I$ \6 s 国庆期间,厦门万科金域蓝湾小区也有购房者退房。该小区业主在论坛上发了“一期业主的愤怒”的帖子,称该小区二期楼盘的价格每平方米比一期低了好几千元,要求开发商补偿或者赔偿。与此同时,也有部分一期购房者,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房。 0 B: t3 Y/ \* C! k1 L . F4 a8 t0 i$ R5 d$ ?3 h; u. ?: i 投资房产的李先生说,去年六月份,他买房时绝对没想到房价会跌,而且跌得这么惨。那时,他只看到厦门房价连续几年的疯长,头脑里压根儿没有下跌的概念。他现在手里有三套房子,都在厦门市区,每个月要还2万多元的房贷。 , W1 C6 I- F6 D
: x7 _) k7 V& z3 _3 f厦门越野联盟 李先生购的万科房产价值150多万元,每月光这一套房就要还贷1.3万元左右。“当初,我想如果房子涨价,可以转手。即使不涨,至少也能保值。我还可以出租。”但是,自从他买入后,房价一路下跌,目前万科厦门金域蓝湾二期的售价已经卖到每平方米11000多元,还送精装修和全套家电。而李先生买的时候是每平方米1.5万元,而是还是毛坯房。另外,由于那个位置目前尚不繁华,出租比较困难。 * Q" m# ]& D* X2 t% U
* D2 g/ {3 l3 L0 e6 v5 R! o) z# v
李先生说,现在每个月还房贷的压力太大,他现在很急着把手中的房子卖一两套出去,但他发现,即使想“割肉”,也卖不出去。他在嘉禾路的一套两室一厅住房,开发商的售价是每平方米9000元,他自己叫卖7000元,都无人问津。“现在想断供,都不行。因为银行会申请强制执行,而且自己还会被列入银行的黑名单。” / o& U O) M) l* Q% o! Z% z8 Qxmjeep.com1 C" [) [. Q H2 O( [5 s! _5 G- N
一些要求退房的购房者对记者诉苦说,房价跌了,虽然他们很难受,但心里也明白,这并不能成为退房的理由。他们退房的表面理由是,开发商违约。他们拿出了开发商的广告,指出广告上许多承诺都没有兑现,比如房屋结构变了、小区周围的配套少了,等等。有的业主坚持要退房,但也有一部分购房者担心这样闹下去两败俱伤,开发商的房子卖不出去,就更没有钱建配套设施,可能导致烂尾工程。因此,更多的业主倾向于接受现实——只要开发商做些适当的补偿就自认倒霉算了。 $ R& B. x+ L. _4 }- ]2 r& w( v' \
7 ?- I% f- ]; c
有些购房者质问开发商为什么要降价?万科集团总经理郁亮的回答颇具代表性,他说,“万科降价,是对行业负责的行为。” 7 c4 |( P0 Y @5 |9 q( K' q: y z9 \7 R. m* e9 k1 ?
他的解释是,一个成交非常低迷的市场,就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必须让它重新活跃起来,那才是健康市场。另外,如果房子的价格明显非理性偏高,它一定会向理性价格回归。当开发商做的安排跟这两个因素有关系的话,就是对行业负责。 1 e- T4 P% R6 T m7 Q
+ H% @: O- X( M, W t( b 立丹行是地产界的权威研究机构,其福建区域总经理陈祖勤认为,购房者应该有风险意识,楼市不可能“零风险”。 7 A: s6 Y$ o) ^ Y8 Y w
, D8 }$ J; \; H- P m
“去年下半年,很多开发商高价买了地,现在,他们能向ZF退地吗?”陈祖勤说,房价上涨时,业主不可能将涨价的收益给开发商分享;降价时,怎么能要求退房? 7 z& }7 K5 z' r: F4 j0 R * s; W8 o. Y' O4 k3 N4 W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购房人仅因为房价下跌就要求退房,这是违背契约精神的,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从法律方面看,合同签订后双方都应当信守,变更或解除合同要经过对方同意,否则应当继续履行。从情理方面讲,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当时看好高房价而买房,如今房价大跌虽后悔不已,但将此损失转嫁他人并无法律依据。其实,前些年买了房的购房者只要是一个量入为出的消费者,则如今不管房价如何下跌,都没有太大影响,房屋照住、按揭照交,以后房价回涨,损失也有希望补回来。房价下跌的“受害者”,通常是超前消费者和炒房族。应该说,他们在房价疯涨时,作出的错误选择,应该自己承担责任。 2 K' K {3 z G厦门越野联盟 ( f& {; D. E0 u$ n' j z8 i t( @ 本报厦门10月9日电 作者: 阿原 时间: 2008-10-10 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