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分享]
海狮上特区新闻广场了。----关于过桥费的异议
[打印本页]
作者:
野熊
时间:
2013-1-4 21:41
标题:
海狮上特区新闻广场了。----关于过桥费的异议
请点击
http://live.xmtv.cn/xmtv2/
请选择3号星期四,21点的“特区新闻广场”
4 A9 [* ?/ J0 l0 M
大家快来看看。。。。看看海狮念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第35条第三(三)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通行车辆有权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
* F# i' v: J0 H. }
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3005.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0 n: Z# _( l# o( K3 F: ~0 I
第 417 号
; ?3 g9 ?4 x5 V( S( p9 W9 V r% k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k3 `$ B! M z" exmjeep.com
* m5 R2 \8 @4 D
总 理 温家宝
" O: y2 s3 t% L" C
xmjeep.com- y9 t9 M; H: H( w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厦门越野联盟; S' l; y# C% g) ?, r' V9 L! t
0 O& c9 ^$ A5 ^+ g% H, H+ c/ s. O1 }
xmjeep.com! ~3 {' \0 J* v& C2 V, q1 U# e
4 M/ ]+ z" j& z+ X |7 c
可能大家都不知道有这条规定吧。我们要求的是谁消费,谁买单,有年费,也有次费,这样才公平。。。。
X4 o. H/ K0 s+ e
还有大家都担心不交费车辆年检时会有麻烦,告诉大家的是路桥公司是个上市公司,车管所是政府的管理部门,两者之间没有什么连带关系。不存在这个问题。
) M+ y+ S* t% ~; v: u
没有买年费的,记得走次费道交钱哦。
作者:
野海狮
时间:
2013-1-5 21:52
从实行“年费制”一开始就坚决抵制,长达七、八年时间了。厦门终于将此事提上了日程。
作者:
远足的小鹅
时间:
2013-1-6 18:40
支持!我用公司的名义申请的车牌,一部车一年要交六百多的过桥费,我一年才出岛几次,极不合理。
作者:
NGHU
时间:
2013-1-7 14:32
支持,不过最好是本地车辆,完全免费! 都他妈收多少年了!
作者:
晴空万里
时间:
2013-1-7 14:39
厦漳泉都同城化了,大厦门的区区几个桥还收费~
欢迎光临 厦门越野联盟 (http://xmjeep.com/)
Powered by Discuz!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