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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易中天_关于南京虐狗事件

易中天_关于南京虐狗事件

是可忍,孰不可忍 & w' W- G( z8 O# O1 v2 y
──我看南京虐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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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京虐狗事件”的报道,我是前两天才从报上( 2007年5月23日《北京晚报》)看到的。现在来说话,或许太晚。但晚有晚的好处,就是大家的情绪可能已经平静,能够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了。 , T5 M9 S6 o# O% ]9 k7 q
事情的经过大致如此:4月下旬某日,南京某小区一位女士等四人,将一只流浪母狗及其所生两只小狗堵在窝里,浇上汽油,点火焚烧。同小区一位小伙子路见不平出手相助,冲上前去扒开洞口。浑身冒火的母狗叼着一只小狗逃出,另一只却被活活烧死。此事引起当地居民和众多网友的极大悲痛和愤怒,悼念小狗的活动在该女士工作单位门前进行。网上甚至有人发布了“通缉令”,要向虐狗者“以牙还牙”。著名评论家鄢烈山先生发言为虐狗者辩护,也遭到劈头盖脸的痛骂。结果是不少人感到不解:以前死了那么多人(比如矿难),都没见你们这么愤怒。难道这回死的,竟是你们的亲人? xmjeep.com' ?0 I" ^4 ~7 g3 N7 S' C8 F

8 @" K! z4 l7 ]) [# ?- A1 n  让人费解的正在这里,问题的症结也正在这里。因此,我要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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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被烧死的是狗还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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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9 ?& z- h% [! Z" ^  J+ `  在鄢烈山先生和其他那些辩护者看来,被烧死的当然是狗不是人。这才有了所谓“人权”与“狗权”之争。但我不知道鄢先生是否忘记了(或者装着不知道),狗是一种特殊的动物。它的特殊就在于“通人性”。在许多人那里,尤其是在养狗人那里,狗是被当作人甚至当作子女来看待的。你虐待他的狗,就等于虐待他的孩子。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心理,鄢先生难道不知?鄢先生振振有词地辩解说,狗只是主人的朋友,不是人类的朋友,因此没什么杀不得的。这真是不折不扣的昏话!请问:养狗的人难道不是人?养狗人的朋友难道不是人的朋友?没错,它可以不是你的朋友,却不等于不是人的朋友。只要是某些人的朋友,就是“人的朋友”。“人的朋友”不等于“所有人的朋友”,“人类的朋友”也不等于“全人类的朋友”。实际上,没有人说狗是全人类的朋友,也没有谁会是全人类的朋友。你鄢烈山就不是全人类的朋友,我易中天也不是。你我都只可能是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朋友。如果我杀了你的朋友,难道我能说“那只是鄢烈山的朋友,不是全人类的朋友”?事实上,虐狗者之所以引起公愤,原因之一,就因为他们杀了“人的朋友”。尽管这“朋友”只是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并不被普遍承认,但也是“人的朋友”。不难设想,当你的朋友被活活烧死时,你会怎么样。不理解这一心理,就看不懂这一事件。 4 ~5 l. {4 F+ \( y%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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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一个结论:狗是人的朋友,不可以随便杀害。 xmjeep.com7 F& I$ T& N3 [- l$ x1 S/ `+ q% w* n

; ?% v. }5 g- I; v& H8 Y  不过此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我们马上就可以问:如果不是人的朋友,是不是就可以活活烧死?比方说,如果被烧死的是老鼠呢?是不是就无所谓了?这正是我们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 " M+ Y4 b( c5 Y! Q.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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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老鼠就可以活活烧死吗 2 R1 ?5 v5 [9 L7 \7 e: ]8 k( A

/ P: N$ b, i3 i/ v  可能很少有人想过这个问题,也许有人会认为烧死无妨。实际上,如果这回被烧死的是一窝老鼠,就决不会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应。这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在许多人看来,老鼠可不是“人类的朋友”,甚至还是“人类的敌人”。既然是“敌人”,那么,格杀勿论!至于如何杀,就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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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D" ^# Y6 m8 ?  但我以为,即便是老鼠,也不可以活活烧死的。事实上,本次事件的关键并不仅仅在于“杀害”,更在于“虐杀”。据报道,当时目睹这一事件的小孩子被吓哭:“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小动物啊!”这便正是让居民和网友怒不可遏的第二个原因,而且是更重要的原因。 ; X2 P/ i4 G.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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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虐杀”与“非虐杀”又有什么区别?其结果,不都是剥夺了对方(老鼠、狗或者人)的生命么?没错,就结果而言,二者并无区别。但就过程而言,却有天壤之别。区别就在“虐杀”伴随着痛苦,“非虐杀”则不痛苦,或者将痛苦减到最低(比如注射药物)。由于种种不得已的原因,人类目前还无法做到谁都不杀,比如屠宰牛羊,比如保留死刑,但我们完全可以做到不“虐杀”。为什么不能“虐杀”呢?因为“虐杀”意味着“虐待”,而“虐待”意味着“残忍”。不仅是对别人、对象的残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一个人,如果不把虐待当回事,就有可能进而以虐待为乐;而一个人如果竟以虐待为乐,那他就丧失了人性。所以,我们必须反对虐待,反对虐杀。比方说,在不得不保留死刑时,坚决废止凌迟、腰斩、砍头等虐杀方式;在无法避免战争和执刑时,坚决反对虐待俘虏和犯罪嫌疑人。 2 B3 m0 p3 ?1 g: [# V, Z+ Y

( V$ O: ]' g2 U, y; ?xmjeep.com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二个结论:即便是“敌人”,也是不可以“虐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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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我们的话还没有说完。因为还会有人问:不能虐待人,这没有问题。但如果是老鼠,或者是危害了人的生命安全,侵犯了人权的流浪狗,又有什么不能虐待的呢?这就牵涉到我们要讨论的第三个问题── / L* z4 N% y/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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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我们为什么不能虐待动物 " X  o2 l+ a" v% p5 u  y

1 [9 s0 }, d% }# [8 U! L* N- L; b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必须先说清楚我们为什么不能接受虐待。为什么呢?就因为人性之中有一条善的底线,这就是“恻隐之心”。所谓“恻隐之心”,也就是“不忍之心”;所谓“不忍之心”,也就是不忍心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受折磨的善心。这是道德的底线,也是道德的起点。一个人,只要有了这样一份善心,他就有可能成为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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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M# z% m) e) v: {9 ^0 N( Rxmjeep.com  但这和不虐待动物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就在于这种“不忍之心”有一个心理依据,即由此及彼、推己及人。一个人,为什么不忍心看着别人受苦受难受折磨?说到底,就因为自己不愿意受苦受难受折磨。这就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比方说,你不愿意被烧死,你就不要烧死别人;你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当着你的面被烧死,你就不要当着别人的面烧死别人的孩子,哪怕这个“别人”只是一条母狗,甚至只是一只老鼠!   V" S' R# _3 b2 [, E1 ]& ]% r

5 R3 D" I! d# x  V2 V  为什么我们要把这份善心扩大到动物?因为“己所不欲”容易,“勿施于人”难。这就需要培养。而且,为了保证这种培养是成功的,我们不但必须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必须提倡“己所不欲,勿施于物”,即不但不虐待人,就连动物也不虐待,哪怕这动物“丑恶”如老鼠。不难想象,一个人,如果连老鼠都不忍虐待,他还会虐待人吗?相反,一个人,今天能够虐待老鼠,明天就能虐待小狗,后天就可能虐待人。为了保证人的不受虐待,我们必须反对虐待动物。这不是什么“动物福利”、“人狗关系”或者“狗权”问题,而恰恰是“人权”问题,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是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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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三个结论:恻隐之心,要从善待动物做起。而且,只有当所有人都不再忍心虐待动物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才能够真正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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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动物侵犯了人权,威胁到人的生存呢?也要善待吗?也要。即便万不得已(比如出现鼠灾),也不可虐杀。即便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也必须将影响减到最小。这或许又是让人想不通的问题。看来我们还必须把话说透,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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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反对虐待动物究竟为了提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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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为什么主张善待动物?我们为什么反对虐杀动物?我认为,归根结底,就是要提倡和培养“恻隐之心”即“不忍之心”。在这里,重要的是“不忍”二字。事实上,在南京虐狗事件中,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样一幕:“一个火团在洞里滚来滚去,母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烧死。”这才引起了人民群众极大的愤慨。孟子有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谁能忍心让一个母亲“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被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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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f2 m! j+ l% B& x  然而很多人都没想到,那些虐狗者“居然下得了手”,而且还不让别人救援!这可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孔子这话原本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如果连这样的事都能狠得下心来,还有什么事他做不出!另一种解释是:如果连这样的事都能容忍,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容忍!在南京虐狗事件中,这两种解释都适用。这是让居民和网友怒不可遏的第三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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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u- q7 I5 O. `6 Y* u厦门越野联盟  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以暴易暴”、“以虐抗虐”,比方说“也当面烧死她的孩子”。这是决不可以的,是必须坚决反对的。我愿以最大的善意猜测,网友说这话,其实不过是想请虐狗人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将心比心地想一想。其实不想也知道,如果自己的孩子被当面烧死会怎么样?肯定是怒不可遏。如果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别人烧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又会怎么样?肯定是悲痛欲绝。既然如此,那你们为什么要对另一位母亲和她的孩子下手?难道仅仅因为那母亲和孩子是狗?难道因为它们是狗,就没有母爱和亲情,就没有恐惧和痛苦,就没有免遭虐待的权利,就可以任人宰割么? 6 E- {) v0 X3 U; n& z( A* P

+ J# y$ M6 q* d) j( Y1 |  这些问题,虐狗的那四位公民和同胞,你们想过吗?振振有词地为他们辩护的鄢烈山先生,您想过吗?还有那些仅仅把问题归结为“无法可依”的评论家们,大家都想过吗? ' L, X& K" ?. g. |( D; \; `; [

+ k8 Y# T! C& K5 |  显然,虐狗事件在拷问着我们。拷问着我们的人性,也拷问着我们的国民性!
在草地上坐了一下午,看夕阳渐暮,送鸟儿归途,站起身,绿了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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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虐狗虐猫的人严重缺失母爱和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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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 B* r+ f3 |0 I或许应该是心理变态?
要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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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的很有道理,赞同。
看窗外的风景看天空兰得多么熟悉看日历一页一页撕去看自己老去听风轻轻吹袭听阳光笑得多么美丽听耳边传来句句旋律听心灵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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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场南京屠杀,就狗论狗,别扯老鼠,洞庭才发大水,正在扑杀老鼠呢,而且已经批发到广东了,广东人决心要吃尽天下一切过街老鼠;P
把酒临风,山海一壶。1361600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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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易中天,他讲的每一点都很有道理.
6 |  Z7 O, A; e# M' z至于阿原兄说的灭鼠事件,易中天文中说的很清楚,不得已要除之的,尽量将伤害减到最小.
至远者非天涯而在人心;至久者非天地而在真情;至善者非雄财而在康乐;至美者非华丽而在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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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刚刚看到个新闻:一个怀孕6个月的孕妇被人泼了一公斤的硫酸,看完后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6个月的身孕了,足足一公斤的硫酸,这些人还能称得上是人么?5 D8 K+ ~& x  Y- P! e+ ]
  这个事件和虐狗事件表面上看没什么联系,其实深层底下是有很大的关联的,就是2起事件的实施者都是没有信仰的人,缺失信仰的人可以残酷的对待动物,也可以同样毫不怜惜的对待自己的同类。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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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死了那么多人(比如矿难),都没见你们这么愤怒。难道这回死的,竟是你们的亲人? 5 t7 j6 L3 b9 \. E% D5 }+ @7 _
这点说得好!人好象比狗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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