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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 废针头扎伤人了!

废针头扎伤人了!

废针头扎伤人了!

废弃针头可能带有病毒,可某诊所的人员竟然带着200支带针头的针管上了公交车。结果———

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杂,触目惊心。(资料图片)

小腿被注射器扎伤,张先生只好做了一大堆检查。

如果你被一支废弃的注射针头扎伤,你还能安卧如初吗?张先生就遇上了这样的倒霉事,闹腾得好几天都吃不好、睡不着。1日上午,身心疲惫的他来到本报“热线”,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

7月29日下午4时许,张先生在奔马新村站搭乘至海沧的808路公交车,一位青年男子(事后得知其姓沈——记者注)拎着一个黑色塑料袋也上了车。因为人多拥挤,他俩一前一后站在驾驶室附近。车行至不到一站路时,张先生忽然觉得腿上痒痒的,并伴有阵阵刺痛。他低头一看,原来是被黑色塑料袋碰到了,于是问沈,袋里的物品是否“有刺”,沈某点了点头。于是,张先生就向旁边挪了挪。可是,腿上还是隐隐作痛,张先生仔细一看,右腿小腿肚上有一条长约2厘米的伤口,血正向外渗出。张先生急忙追问沈某,塑料袋里到底是什么,并要求打开袋子看个究竟。结果让张先生大吃一惊:黑色袋子里满满装着多达约200只废弃的一次性注射器,他正是被注射器扎伤的。周围的乘客见状,纷纷叫嚷起来,“这些注射器哪里来的?”“你(指沈某——记者注)是不是专门收购废弃注射器的?”“要把它们送到哪里去?”还有人建议张先生让沈某陪同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检查。于是,两人一起下了车。

两人来到市疾控中心。该中心人员询问这些废弃注射器的“来龙去脉”,沈某闪烁其词:他是医务人员,这些注射器是他从诊所收集后准备送到绿洲公司(专门处理医疗垃圾的专业公司———记者注)的。工作人员感到诧异,绿洲公司都是使用专门的回收袋上门收取医疗垃圾的,无需诊所如此“费心”,更不会用普通的塑料袋运送垃圾。于是,他们建议张先生立即报警,并到医院做详细检查。疾控中心人员的一番话让张先生更加“心惊胆战”,当日下午,张先生就和沈某到中山医院急诊室打“破伤风”防疫针,并拨打110报警。约半小时后,环保局工作人员来到医院,分别给张先生和沈某做了笔录。

据沈某的笔录,东渡诊所和汉成诊所两家协商,由东渡诊所派人把医疗垃圾定期送到汉成诊所,再由汉成诊所统一交给绿洲公司处理,这样可各自节省一半的医疗垃圾处理费用。沈某就是东渡诊所负责转送医疗垃圾的人员。他还解释说,本来两家诊所相隔不远,平时都是直接送达,因还要办些私事,就携带垃圾转乘了几路车,谁料发生了扎伤张先生的事。

7月30日,因担心废弃注射器针头携带了传染性病毒而一夜未眠的张先生再次到中山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其中包括:艾滋病、性病、乙肝、丙肝等检测。医生告诉他,抵抗力较弱的人很容易在短时间内感染并被发现,但是抵抗力强的人病情潜伏期就难以估计了。医生的这番话让张先生更加胆颤了,他甚至不敢把真实情况告诉家人。

8月2日,艾滋病和性病两项检测报告终于出来了,看到结果显示正常的报告,张先生总算稍微舒了口气,但由于乙肝的报告仍未出来,他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

现状

每天有1吨医疗垃圾流失

就张先生被废弃注射器扎伤一事,记者走访了市环保局,获悉沈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500元,并被责令不得再擅自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可类似的事故是否能杜绝?记者采访的结果是,情况不容乐观。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而且这些设施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但目前执行的情况是,各大医院的做法较为规范,而大部分的小诊所仍各行其是,特别是位处城乡结合部的小诊所,医疗垃圾同生活垃圾多混杂在一起。

这点,记者还从医疗垃圾处理的专业企业绿洲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也得到了证实。

该公司总经理纪先生介绍说,据测算,目前我市平均日产医疗垃圾5吨左右。2002年9月,市卫生局、环保局曾联合发文,要求各医疗机构将医疗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目前除同安闽海医院外,其余23家有固定病床位的医疗机构均已与绿洲公司签约处理医疗垃圾;无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如各诊所、门诊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卫生院等,也有155家与该公司签约,而我市的这类小诊所有583家,也就是说,还有很大一部分的医疗垃圾仍“去向不明”,这些垃圾每天约有1吨。纪先生还表示,去年9月我市开始实施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时,绿洲公司到全市大部分医疗机构进行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还尽量降低收费标准,如日产垃圾2公斤的,每月收费200元;2公斤以上的则收取400元,几乎已接近无利甚至亏本经营,但仍有为数不少的私人诊所、乡镇卫生院等往往以费用过高为由拒绝签约。

那么这1吨的医疗垃圾哪去了呢?据了解,这些医疗机构处理医疗垃圾的方式往往有两种:一个片区内几家医疗机构“合并”,推举其中一家与绿洲公司签约,费用由大家平摊,然后将所有的医疗垃圾送至这一家,由绿洲公司负责上门收集(张先生就是在垃圾转运的过程中被扎伤的);还有些医疗机构就直接将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扔弃,或直接扔在路边。而医疗垃圾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理,甚至露天扔弃,极易造成病毒的传播。若被转卖而重复使用,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纪经理无奈地说,绿洲公司只是一家处理医疗垃圾的服务性单位,而不具备管理资质,因此,公司只能对签约医疗机构的垃圾予以有效处理,而对于大量的非签约医疗机构的垃圾,就只能“望洋兴叹”。公司曾向有关部门反映,寻求解决办法,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出路

尽快形成监管网络

每天约1吨的医疗垃圾“去向不明”,着实令人吃惊。昨日上午,记者就此走访了市卫生局。

卫生局医政处和规划财务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目前,我市为数不少的小诊所在医疗垃圾的处理上确实不容乐观。存在如下几个问题:问题一、一些医疗卫生机构由于规模小,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差,在没有进行消毒、浸泡、毁形等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私自丢弃医疗废物,给市民的健康造成隐患。问题二、目前全市仅有一家专门负责处理医疗废物的企业,受到物质、人力资源的制约,回收工作无法覆盖全市的医疗机构,造成医疗垃圾处理出现空白。问题三、目前我市尚未出台具体的医疗垃圾监管规定,相关部门缺乏监管依据,存在管理“真空”。

针对上述问题,他们表示,要改善目前医疗废物处理的尴尬状况,应尽快形成监管网络,可以考虑将一些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纳入网络中。此外,医政处的相关负责人还补充说,福建省卫生厅关于《福建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使用后统一回收处理管理暂行规定》中提到,医疗垃圾的处理也可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从今年9月1日开始,我市就将采取由不同单位分别回收处理医疗垃圾的办法,改善医疗垃圾处理存在“真空”的现状。

法规链接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

第四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ZJ或者经营许可ZJ;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二)未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

(三)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

(六)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大家一起来保护藏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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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呀呀呸的喀嚓了算了

呀呀呸的
喀嚓了算了
[fly]我是一只乘风飞翔的鸟[/fly] 一杯清茶一盏灯 坐看 一羽轻裳 飘 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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