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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纤腰 于 2007-10-29 14:1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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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不要迷恋任何牌子,尤其衣服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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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职业是跟品牌设计有关,不算迷恋。但算得上对一些品牌的喜欢。不迷恋或者喜欢某品牌的人要么品行很高已经是得道认为活着就是清雅点好。没有必要去追求虚幻的东西。。要么就是不懂。可能跟职业或者个人性格有关。楼上还是大部分人都喜欢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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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疯狂去迷恋某个品牌,喜欢是因为某个品牌所表达出来的意境和思想是我所能接受并认同的,喜欢的是那个LOGO所表达的东西。就像HUMMER H2 。。这是越野车的顶级品牌。联盟没有人迷恋和向往这个品牌吗?为何喜欢,是因为这个品牌所 折射的内涵或者地位或者一种对王者的诠释。老大喜欢的JEEP裤子。难道不是因为老大喜欢才会穿的吗?色影版快的色友哪个不是喜欢CANON和NIKON的?哪个不迷恋和渴望拥有那些红圈头和超级大炮。迷恋和喜欢可能有个界限,但前提是某个牌子能不能诱惑到你,能不能让你对它产生美感和好感。(但最好不要深陷。不然那叫中毒。。呵呵,色友们中毒的越来越多了。但痛并快乐着)但我认为喜欢一个东西是幸福和渴望中也是一种幸福。没有任何**或者**的心是可怕的。可以成仙了。。。
c) q6 o: D. h% U `8 w" I. R0 k8 yxmjeep.com我迷恋JORDAN 23、喜欢Giorgio Armani 、喜欢LEVI'S、canon、sony、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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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9 W& h( g/ w# V, i$ `1 P我做跟VI有关的职业已经6年了,我知道其中的东西。一个LOGO的成长,没有粉丝哪来的成长。哪来的广告。。那样的世界不是回到原始社会了。虽然还是逃脱不了商业的恶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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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野23 于 2007-10-31 10:0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