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了,您会上前搀扶吗?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美德。要求我们尊敬老人,爱护晚辈,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对于这一点,我们的社会是怎么解释的呢?大家先看几则媒体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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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有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地,二十分钟内,过往行人无一敢上前搀扶,一位热心市民最后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才敢打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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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位七旬老太摔倒在重庆南坪东路星宇花园门口的人行道上,老人手里提着一包刚买的咸菜,瘫坐在人行道上,右眼角被嗑出约3厘米长口子,明显有鲜血流出,但却始终无人敢上前搀扶。 + b% |7 _6 Y* r8 K) Y6 G0 u4 }
, H, Q! [0 |+ Z; J3 w 3.郑州开出租车的毛先生因为自己车子右后方一位老人摔倒后心脏病发死亡自己却被判赔偿。法院在没有肇事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出租车从老人身旁路过对其倒地有一定诱因”。 0 r( ^9 Y8 W ~% I+ V* L: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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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而被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彭宇承担原告40%的损失,即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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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j8 w4 E( B) C% X3 k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有人认为我去搀扶老人,万一被误解怎么办,与其这样还不如就一直袖手旁观。这样的说法听似很有道理,可是当你仔细想想看却并不如此。做了好事被误解甚至诬赖固然有,但是决不会很多。做了好事被认同也大有人在,与前者相比可以说是多如牛毛。我们为什么要让极少数“不搀扶”的心态影响整个社会呢?决不让“不搀扶”成为道德“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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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6 g/ L2 U- h7 u3 b2 U 看了这些悲哀的报道,让我不禁想起了“道德”这个词语,现在的人们都是怎么了,道德都哪里去了呢?虽然说道德是社会物质条件的反映,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但是并不是说社会经济基础好了,就可以忽视道德素养了;并不是说有了经济基础,就可以放弃道德了。也有律师提醒“做好事可以先留证据”,虽然说这样做有强大的现实意义,可这样做不仅会让人想到的是作秀、贪图回报等等;也是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增加了阻力;更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玷污,无形之中给中华美德套上了沉重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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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8 ]7 X2 i8 L0 f 其实,并不是所有人不愿去搀扶一把,而是一部份人不敢搀扶,缺少对人的信任。在此,我要说的是,不管什么时候出现同样的现状,我会义无反顾,毫不犹豫地去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也真心地希望媒体多报道一些关心老人,做好事被认同的事件,彻底消除搀扶老人的恐惧,让我们共同努力,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你信任我一分,我信任你十分;让我们共同继承和发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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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如果您再看到有老人摔倒了,您会上前一步搀扶一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