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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雇工,那雇主是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是帮工,那应该在帮工者本身无过错的情况下,受益人才应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注意是补偿,不是赔偿。原告的诉请是赔偿,本身就与法律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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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关于“好意搭乘”一事,司法界比较倾向于认为,既然车主同意乘客搭车,即便车主不向乘客收取任何费用,车主也有义务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如果因车主的过错造成乘客的损害,那应负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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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z5 e8 |2 r5 t& Q8 m* B2 ~[ 本帖最后由 笨得要死 于 2008-7-15 00:27 编辑 ]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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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帮工; T- n$ ?) ^( u& v1 f9 `7 _5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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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工是指无偿自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自愿帮工活动。法律规定,帮工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S/ @, i& a3 x4 b# o1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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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S! v; g5 \2 q( R: p3 X这个司法解释还有个前提,是指在当事人无过错的情况下。" A- \: S; O7 ~. v, s. W5 V

+ O* o5 j" D0 e5 d0 F157.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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