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转载] 看清利益集团无耻的嘴脸-“第二套住房”到底保护了谁?

看清利益集团无耻的嘴脸-“第二套住房”到底保护了谁?

2007-10-15 10:01:4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5 A  n7 C& Z7 i" z6 X$ O
% Z8 @2 K3 U, `/ x0 P/ I4 k

: Z$ b! x$ y/ A, r4 l6 E厦门越野联盟  
. ^: i  D" s/ [& [* _/ m, Axmjeep.com开放专栏  xmjeep.com' ]( V" y6 i0 [% L
  + |2 X7 E& w  N, g! j& |9 r* O3 t) Y
  据报道,12日,央行、银监会就“第二套房贷”问题召开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联席会议,知情人士透露,会议就“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达成共识,“监管部门定下三点基调底线,具体由商业银行自己把握”。这所谓的三点基调,实际就是界定了“第二套住房”概念。既然“第二套住房”有了比较具体的外延,那么,不妨探讨一下它到底保护了谁、限制了谁?厦门越野联盟/ e9 z# }, r! F

; p; N* n: e8 A4 I/ X) [( A  “三点基调”的第一点是: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这一拗口的话翻译明白了,就是说,用公积金购买的房子不算第一套房子,不受“第二套房贷”政策约束。那么,用公积金购买房子的主要是什么人群呢?虽然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但这只是理论上的概念。实际上,由于公积金是由个人和单位分担的,具有福利性质,因此,它的实行主要局限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也即通常所说的国家单位。这样,“第二套住房”对公积金购买房子的排除,也就是维护了国家单位职工利益,无形中限制了非国家单位职工、退休人员、无业人员和农民购置房产。此外,必须要充分注意到,国家单位中利用公积金购买房子的主要优势人群不是普通职工,而是官员。( W2 l9 n8 ?1 s8 k9 {
2 Z* K" L# \* ?: m' w0 f, U0 U
  “三点基调”的第二点是: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这句话仍然不够明白,进一步明白地翻译,就是:富人永远不存在“第二套住房”问题,穷人(包括大多数白领人士)则存在“第二套住房”问题,因为,穷人解决住房的主要购买方式是通过按揭,处于未“结清借款”的状态下。假设一位白领先通过按揭解决了居住问题,当预计的经济有所好转了,想改善一下自己的住房,他就将不得不受“第二套房贷”的约束,不得不等付清按揭款后才有可能,即使他现在有能力全部付清房贷也不能够,因为他提前还贷意味着违约,必须要向银行支付违约金。# b4 T3 l0 L) k" n* n
厦门越野联盟" z3 O" E7 u8 Q& B, @
  “三点基调”的第三点是: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这句话特别拗口,说穿了就是夫妻连坐,这对一般正常家庭问题不大,但如果夫妻准备离婚就麻烦了。比如一对居住按揭房的夫妻准备离婚,女方将房子让给男方,则她就不能在办理离婚手续前享受购房贷款优惠了,因为这算是“第二套住房”了,这样,她或者只能在离婚后继续滞留在原住房中,或者就只能借房子住,而这样的实际情况对普通人来说,通常会成为能否达到离婚目的的重要因素。
: S: Y: n- m; a. d9 D( ?xmjeep.com- {+ ?2 `' k( {6 c% i0 H1 z
  问题在于,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当初是房贷业务最主要的推动和推行者,现在房贷这一次贷风险开始暴露,他们不是从自身解决放贷风险,而是与“监管部门”央行、银监会共谋,向普通人群转嫁风险。通过他们的操作,所谓“第二套住房”就成了进一步保护既得利益并向普通人群转移风险的手段。
, v0 o% ^6 C. O; z  @厦门越野联盟1 T1 `) Q: B  D6 ?5 D( w% \
  □顾则徐(法律从业者)  
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

TOP

发新话题
最近访问的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