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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4)机动车装载、牵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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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8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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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1320 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以外的且总质量700千克以上挂车的,第90条,第56条第2项,罚款200,扣3分”
维尼兄,这条交规是否意味着,如果是越野车牵引那种小挂车(就是很多汽车论坛出现的,用于装载越野物资的),是可行的?只要那小挂车总质量不超过700千克以上?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
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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